征地补偿标准包括: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现如今城市建设飞快,基础设施等基本建设工程有时涉及到了大量果树,由于某些相关部门制定的补偿标准过于笼统或过低,常引起作为果树业主的果农的不满。我们评估人员,职责是正确评估价格,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保持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同双方当事人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营造和谐气氛;不能将征地中产生的矛盾转化成为评估中的矛盾。
多数被拆迁企业不太重视企业拆迁评估,或不重视企业拆迁评估程序甚至不重视企业拆迁评估报告,这是大错特错的,也是启动法律程序维权过程中的重要事实依据。因此,重视并做好企业拆迁评估是企业主在拆迁过程中的首要任务。
因征用土地而需要进行的拆迁中涉及的资产需要进行的价值评估。由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的结果作为拆迁方和被拆迁方之间经济补偿协商的价格参考依据,更容易为双方所接受。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值得注意的是,资产评估并不是给被并购资产确定一个终成交价,交易双方达成的成交价是多少,终取决于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从资产评估的角度讲,在任何一项评估业务当中,都需要遵循这样一个逻辑:即明确该项评估业务的评估目的,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